成都盛世华章印社
Guide: 成都刻章>> 发票章专用章

成都市公安局上网章准刻证申报材料说明

(2009-01-29 13:50)
分享到:
调整内容文字大小

 

在本网刻上网章提供上门接送件服务 电话咨询:028-85181939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党、团组织,国家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工会、解放军、武警部队等单位需刻制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代表名章、钢体印章及特殊部门使用的专用章,须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经审验符合审批手续的,由公安机关将印章审批信息登录上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并出具《印章准刻证》。


二、申请刻制印章的单位凭《印章准刻证》到经公安机关批准的具有承制公章资格的印章生产企业办理印章刻制手续。


三、申请刻制印章的单位向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中,除单位介绍信(新办的工商企业除外)、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还须持有以下证明文件:

(一)党、团组织印章,须持上级党、团组织证明;新成立的单位还须持上级党、团组织批文复印件。

(二)国家行政机关印章,须持上级主管部门证明;新成立的单位还须持上级主管部门批文复印件。

(三)事业单位印章,须持上级主管部门证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新成立的单位还须持上级主管部门批文复印件。

(四)工商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印章,须持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解放军、武警部队印章,须持军务部门证明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复印件。

(六)工会印章,须持上级工会证明;新成立的单位还须持上级工会批文复印件。

(七)民间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印章,须持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复印件和民政部门出具的《刻制印章介绍信》,新成立的民间组织还须持民政部门批文复印件。

(八)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印章、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学校印章,须持教育行政部门证明-《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新成立的单位还须持教育行政部门批文复印件-《办学许可证》。

(十)卫生、医疗机构印章,须持卫生厅、局证明;《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新成立的单位还须持上级主管部门批文复印件。

(十一)外地驻蓉单位印章,须持成都市外地驻蓉机构管理处证明及相关手续。

(十二)外地单位印章,须持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印章准刻证》及相关证明。

(十三)报刊、杂志社印章,须持新闻出版局核发的《报刊准印证》或《报刊出版许可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十四)合同专用章,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五)财务专用章,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外地单位在本市开户的,还须持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印章准刻证》。

(十六)发票专用章,须持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七)技术合同专用章,须持科委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八)报关专用章,须持外经贸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业务合格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九)钢体印章,企业单位须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上须写明申请刻制钢印的名称和用途,经市公安局治安处特业科审批。

(二十)法定代表人公务用名章,须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十一)更换上网章,须持更换印章书面申请(写明更换印章理由),企业单位须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持《法人登记证书》及复印件,领取新章时应将原印章交回公安机关销毁,公安机关应出具印章销毁证明,出具新印章的《印章准刻证》复印件并注明更换印章情况,加盖公安机关特种行业管理专用章。

(二十二)印章遗失或被盗、抢需补刻的,企业单位须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持《法人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写出书面印章遗失或被盗、抢的《情况说明》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或签名;如果是股份制企业,还需所有股东在《情况说明》上签字;印章被盗、抢的,须持发案地派出所出具的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四川日报》或《成都日报》上刊登印章遗失申明等手续,经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方能补刻。

成都刻公章 服务咨询电话:028-85181939


成都刻上网印章指南


   成都旧有单位更换公章,新刻上网章办理流程


   更换上网章后到银行办理印鉴变更手续


   新注册公司刻上网章流程及要求

 

 


成都上网章,上网章,刻上网章,成都刻上网章,成都刻章,刻公章,成都刻公章,成都办证刻章,准刻证,

联系我们-028-85181939 免费上门接送) | 成都刻章 - 留言咨询
Copyright © 2006 成都刻章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成都盛世华章印社   公安网站备案:510113990277   执照:5101093002327   邮箱:蜀ICP备07004875号